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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大热”,“国家支持进行灵活用工”,到处都在提灵活用工,可灵活用工到底是什么你真的了解吗?
为使企业和人力资源从业者能够深入了解灵活用工模式,9月15日,新人事学院的薪酬绩效与劳动法专家马勇老师受智联招聘邀请,在长春以“灵活用工模式的崛起与顶层设计——以合规方式规避风险、降成本”为主题,围绕灵活用工的快速崛起、劳动用工的法律问题及灵活用工的顶层设计与风险点展开了精彩的分享
共享经济加速中国灵活用工的春天来临

马勇老师在分享中讲到,据国家信息中心测算,2016 年,我国共享经济市场交易额约 34520 亿元,共享经济平台的正式员工约 585 万人,通过平台提供服务的劳动者人数约为6000 万人。


从全球范围来看,灵活用工也已是劳动力市场重要组成。2015年的任仕达数据分析显示:加拿大、日本和大多数欧洲国家,灵活用工的比例占总用工量的15%-30%,特别是地中海国家,基本上占到30%,而澳大利亚、美国临时工比例是最低。

世界银行报告《2019年世界发展报告∶工作性质的变革》指出,非正规就业在新兴经济体中具有非常大的占比,平均而言,新兴经济体中有三分之二的工人是非式工人,在一些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这个比例甚至到了90%。

什么是灵活用工

人社部在2006年《关于我国灵活就业情况的统计分析》中分为以下三大类:

第一种自营劳动者,就是自我雇佣者以及个人身份从事职业活动的自由职业者;
第二种是家庭帮工,即帮助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
第三种是其他灵活用工人员,包括非全时工、季节工、劳动承包工、派遣工等一般劳动者。

近年来,新兴商业模式不断涌现,移动互联和AI等技术驱动共享经济平台,出于自身商业模式需要,客观上形成了采用“非雇佣关系”的平台与劳动者的合作模式同时开放给企业和各类组织。

这种“非雇佣劳动关系”相比传统的雇佣模式,为企业节省了大量成本,同时也满足了个人多样化的求职需求。

劳动用工中的法律问题

为积极应对新型用工模式,帮助企业降低用人成本和用工风险,每一位人力资源从业者有必要对相关的法律问题牢记于心。马勇老师精选了与企业生产发展息息相关的实际案例并用20个劳动用工测试题为大家阐释了与灵活用工相关的法律问题。






灵活用工的顶层设计与风险点


马老师用真实的劳动争议案例作为切入,对企业需要注意并规避的劳动用工风险点作出了分析。


马老师还为大家解读了灵活用工的六大模式:兼职模式(劳务关系)、众包模式(劳务关系)、个体模式(劳务关系)、法人模式(劳动关系)、外包模式(劳务关系或劳动关系)、混合模式(劳务关系或劳动关系)。



本次分享引发了在场嘉宾对灵活用工模式的新理解与新思考,现场学员积极参与互动环节、踊跃提问。马老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专业的解答和经验分享。

分享互动结束后,在场学员都表示,本次活动干货很多,收获满满,希望以后可以多多参与到此类的的知识分享活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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